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
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
——习近平总书记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重要讲话在与会同志中引发热烈反响
本报记者 赵 成
1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站在事关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高度,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的长期战略、永恒课题,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永远吹冲锋号,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在与会同志中引发热烈反响。与会同志表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邃、内涵丰富、论述精辟,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指导性、针对性,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遵循,是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指引。
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
治国必先治党,党兴才能国强。新时代十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打出了一套自我革命的“组合拳”,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有力、更加充满活力。
“习近平总书记用‘六个如何始终’深入阐述‘大党必须解决的独有难题’,告诫全党要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中央纪委委员,北京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陈健表示,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我们可能面临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的风险挑战。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必须始终牢记初心使命,加强党的政治、思想、组织建设,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及时发现和解决自身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京华大地形成生动实践。
“十年磨一剑。新时代十年,正是因为有习近平总书记带领全党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我们党才赢得了全党高度团结统一、走在时代前列、带领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主动。”中央纪委委员,上海市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李仰哲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在重要讲话中深刻阐述“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精准分析大党独有难题的形成原因、主要表现,为破解纪检监察工作新老难题提供了根本遵循。
与会同志表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要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这一深刻论述,集中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强烈的忧患意识。“这是习近平总书记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对全党提出的重要要求。”中央纪委委员,陕西省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兴宁说,面对新时代十年取得的成就,新时代新征程上,习近平总书记指明方向——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
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我们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是管党治党的基本方式。新时代十年,我们党不断深化对自我革命规律的认识,不断推进党的建设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初步构建起全面从严治党体系。
构建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一项具有全局性、开创性的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使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这是一项纲举目张的工作,也是我们目前亟须解决的重大课题。”王兴宁说,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履行好协助职责,推动形成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管党治党责任格局,把严的基调落实到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中,使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提到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责任”是与会同志频频提及的关键词。
为破解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中存在的虚化空转、各自为战、层层递减等问题,上海探索建立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统一联动、合力运行的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李仰哲表示,将一体履行好纪委协助职责、监督专责和纪委书记作为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咬住“责任”不放,抓住“问责”要害,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撬动各项工作责任落实。
“下一步,我们将在全省公共工程领域探索构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一张网’监督体系,推动公共工程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形成监管、监督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运行机制,形成经验后我们将予以推广。”中央纪委委员,海南省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陈国猛说。
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习近平总书记在重要讲话中对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一系列战略部署。
政治监督要在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上下更大功夫,以有力政治监督保障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落实见效。王兴宁表示,陕西将聚焦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党中央因时因势作出的重大决策、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开展项目化监督,着力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督促整改,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政令畅通,确保各级党组织把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落到实处。
作风建设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上海将分地域分领域分层级纠‘四风’树新风,用好大数据手段,健全精准识别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立体网络,在坚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的同时追究上级领导干部失职失责问题,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向上向善。”李仰哲说。
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治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海南将着力提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能力和水平,突出重点领域,深化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坚决查处自贸港建设背景下的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推动腐败易发多发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改革,督促拓展完善‘机器管’系列建设,切断利益输送链条;不断扩大教育覆盖面和影响力,着力构建清廉社会生态。”陈国猛表示。
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陈健介绍,“北京将加强‘三城一区’和副中心纪检监察体制调整后配套制度建设,深化政法、卫健、金融等系统派驻机构改革,探索推动向国有企事业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推动以专门机构监督联系专门领域或系统,打牢纪检监察组织基础。”
蓝图已绘就,奋进正当时。与会同志表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
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