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X”系列首发星发布第二批成果******
【科技前沿】
从中国科学院获悉,“创新X”系列首发星——空间新技术试验卫星(SATech-01)发布了第二批科学与技术成果,包括46.5纳米极紫外太阳成像仪(SUTRI)开机并获得我国首幅太阳过渡区图像;HEBS探测到了迄今最亮的伽马射线暴;国产CPT原子磁场精密测量系统伸杆成功并首次获得全球磁场勘测图;多功能一体化相机、异构多核智能处理单元、可展收式辐射器和空间元器件辐射效应试验平台也都完成了在轨试验并获得满意的验证成果。
成果一:
46.5纳米极紫外成像仪获得我国首幅太阳过渡区图像
46.5纳米极紫外太阳成像仪(SUTRI)是国际首台基于多层膜窄带滤光技术的46.5纳米太阳成像仪,用于探测50万度左右的太阳过渡区(太阳色球与日冕之间的层次),由国家天文台联合北京大学、同济大学、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和微小卫星创新研究院共同研制。
自8月30日载荷开机以来获取了超过1.6TB的探测数据,成功实现了我国首次太阳过渡区探测。SUTRI拍摄的图像清晰地显示了过渡区网络组织、活动区冕环系统、日珥和暗条、冕洞等结构,这些结构的观测特征表明,SUTRI拍摄的确实是从太阳低层大气往日冕过渡的结构,符合预期。同时,SUTRI已探测到多个耀斑、喷流、日珥爆发和日冕物质抛射事件,表明其数据适合研究各种类型的太阳活动现象。此外,SUTRI还发现活动区普遍存在50万度左右的、朝向太阳表面的物质流动,这些流动在太阳大气的物质循环过程中占有重要地位。
目前SUTRI一切功能正常,在轨测试和标定结束后,SUTRI观测的科学数据将向国内外太阳物理和空间天气同行全部开放。
成果二:
高能爆发探索者(HEBS)捕获到迄今为止最亮伽马暴
由中科院高能物理研究所研制的高能爆发探索者(HEBS)于北京时间10月9日21时17分,与我国慧眼卫星和高海拔宇宙线观测站同时探测到迄今最亮的伽马射线暴(编号为GRB 221009A)。
根据HEBS的精确测量结果,该伽马射线暴比以往人类观测到的最亮伽马射线暴还亮10倍以上,打破了伽马射线暴的最高各向同性能量以及最大各向同性峰值光度等多项纪录。由于该伽马射线暴的亮度极高,国际上绝大部分探测设备均发生了严重的数据饱和丢失、脉冲堆积等仪器效应,难以获得精确测量结果。HEBS凭借创新的探测器设计以及新颖的高纬度观测模式设置,探测器经受住了高计数率的考验,获得了高时间分辨率的光变曲线,以及10千电子伏至5兆电子伏的宽能段能谱。HEBS极为宝贵的精确测量结果对于揭示伽马射线暴的起源和辐射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成果三:
国产量子磁力仪首次空间应用并获得全球磁场图
由中科院国家空间科学中心和中科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联合研制的国产量子磁力仪(CPT)及伸展臂,可实现全球地磁矢量和标量高精度测量。11月7日,多级套筒式无磁伸展臂顺利展开,将各传感器探头伸出约4.35米距离,处于伸展臂顶端的CPT原子/量子磁力仪探头、AMR磁阻磁力仪探头、NST星敏感器获取了有效探测数据,首次在轨验证了磁场矢量和姿态一体化同步探测技术,磁测量噪声峰峰值<0.1nT,实现了国产量子磁力仪的首次空间验证与应用。
除此之外,创新X系列首发卫星的其他空间载荷、平台新技术也取得丰富成果。例如,由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空间新技术部研制的多功能一体化相机,成功取得首张170千米×42千米大幅宽地面遥感图像,探索了单台相机即可同时实现多谱段多模态遥感成像的新模式,为我国未来高集成度一体化空间光学遥感载荷发展提供了技术储备。
SATech-01由中科院微小卫星创新院抓总研制,已在轨运行4个多月。目前,星上的四个科学载荷已进入常规化观测,搭载的几种新型推进系统等载荷也将陆续开展在轨试验。(记者齐芳)
扫除跨境电商退运阻碍******
扫除跨境电商退运阻碍
李鸣涛
跨境电商出口退运的税收优惠来了。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降低跨境电商企业出口商品退运成本,积极支持外贸新业态发展。
近年来,解决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的便利化问题,进一步降低跨境电商出口企业运营成本,备受关注。海关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含B2B)2.11万亿元,其中,出口1.55万亿元,进口0.56万亿元。如按电商企业平均10%的退换货率计算,去年一年我国跨境电商出口商品的退换货金额影响不可小视。当前,大量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退货商品,因退运国内物流成本高、进境要求严格且手续复杂等原因,滞留在海外仓库中,需要支付高额的仓储费用,最终大多数商品只能在海外低价促销或销毁,造成大量损失。尤其对很多小微跨境电商出口企业而言,退换货的处理成本蚕食了相当大比例的企业利润。
2022年9月,商务部发布的《支持外贸稳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加快出台便利跨境电商出口退换货的税收政策。而此次出台的政策,将为跨境电商出口企业挽回不少退运成本,减少企业后顾之忧,稳定外贸企业预期。为进一步优化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流程与规定,为企业提供更多便利,降低操作门槛与企业退货入境成本,下一步可建立起从采购、出境、仓储、销售到退换货处理的全过程完整闭环。
降低退换货条件。按照国家进出口关税条例,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进境的,不征收进口关税。这一规定主要是针对一般贸易货物出口,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发生退货的原因普遍多样,加之境外电商平台倾向于保护消费者利益,很多商品都是经过短暂使用后不满意而发生退货,产品的品质和规格可能并无问题。此次新政策在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运原因上不再强调因品质或规格原因,“滞销、退货”的表述更符合跨境电商商品特点。
优化退货税收政策。对于出口货物和已汇总形成报关单的9610出口商品来说,如何证明商品未退税或退税已补税,是复运进境不征税的重要条件。按照目前规定,退货企业需要向税务部门申请开具相关证明,申请时需要向税务部门提供申报表、报关单、出口发票、税收通用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对此,可考虑利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等,一站式提交相关申请,提升管理部门审核效率;同时针对退货商品的特点和属性,在补缴税款方面制定特别政策。
探索邮包自发货出口退货处理方式。当前我国跨境电商出口中,还有大量的小微卖家采用自发货模式通过邮政小包、商业快件等向境外消费者递送商品,出口报关是通过邮件通关,尚未纳入跨境电商通关报关体系内。这种方式下的退货商品,如退回国内也只能通过个人邮包,成本非常高昂。可考虑实施邮包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集货模式,在海外设立退货商品集货仓统一批量退运回国内,以降低退运成本,并在通关、税收方面探索相应管理措施。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