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第一兔”亮相古动物馆******
本报讯(记者 李祺瑶)今天,中国古动物馆《“兔年话兔”——兔年特展》开幕,世界最早的兔形类动物化石领衔一批兔家族里的明星化石亮相。观众可跟随古生物学家的脚步,揭开兔形类动物起源与演化的秘密。
步入展厅,丰富的图文资料、珍贵的化石展品,按照“兔的演化”“兔子的起源”“兔鼠之争”“兔家族里的明星化石”4个部分依次展开。最亮眼的展品要数安徽模鼠兔的上颌骨化石标本和复原像,它们描绘了兔子祖先的形象。这件约6200万年前的化石,由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的古生物学家李传夔发现并命名,是迄今发现的世界最早的兔形类动物。
展柜里,一片放大镜下摆着一块小巧的头骨化石标本。这是兔形目动物中最早的代表——远古道森兔的头骨。专家介绍,远古道森兔发现于我国内蒙古二连盆地距今约5300万年前的早始新世地层中,标本保存了带额弓的头骨及跟骨和距骨等附肢骨骼,其在骨骼形态上介于模鼠兔和兔形目动物之间,但因具有一对下门齿等典型兔形目特征,而获得“世界第一兔”的称号。
展览将持续至6月。
筑牢个人信息保护司法防线****** □ 林楠特 大数据时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非法收集、滥用、买卖、泄露个人信息等问题,尤其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日趋高发,给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带来不小挑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 个人信息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安全感。近年来,我国不断从立法、执法、司法等多环节发力,为个人信息安全织密防护网。刑法特别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为严惩伸向公民个人信息的黑手提供了有力武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 当前,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已不仅仅包括身份信息、电话号码、家庭地址等,还扩展到手机通讯录、短信、网络账号及密码、购物记录、出行记录等,而法律本身具有原则性、概括性和滞后性特征。面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种类多样化,如何认定相关行为的性质、如何准确定罪量刑,既关系到法律的正确适用,也关系到公平正义的实现,更考验着司法机关的智慧。 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性案例,明确类案裁判规则,具有较强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如认定了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整体均系敏感信息;将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验证码及对应手机号码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等等。这些指导案例,既是司法机关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真实写照,也是生动的普法教材。 个人信息保护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期待司法机关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持续加大对相关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加强执法司法协作,更好顺应形势、用活法律,有力维护人民群众个人信息安全以及财产、人身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数字社会中的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实现与保护。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